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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商委认真贯彻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
2009-01-05 16:47  文章来源:渝北区商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把“构建便捷可靠的流通网络”作为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六大基础性建设任务之一,对商贸流通在加快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根据市委“加快”、“率先”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商贸流通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措施:
  一、目标任务
  到2011年,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2007年基础上翻一番,力争达到15亿元。各镇实现商贸“三个一”目标,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连锁经营超市、村级综合服务网点458个,实现全区所有乡镇和行政村的全覆盖。初步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捷安全的农村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村生活服务等新型农村流通网络体系。
  二、具体措施
  (一)大力实施商贸“三个一工程”,加快农村商业设施建设步伐
  即在各镇大力实施建设一个镇域商业中心、新建(或升级改建)一个规范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打造一个特色休闲游乐(或乡村酒店)项目。到2011年,各镇基本实现“三个一”目标。通过“三个一工程”的实施,加快乡镇商业设施建设步伐,推进农村服务业相对集聚发展,积极打造特色项目,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业的持续发展。
  (二)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工程”,确保农村消费便利安全
  2009年在全区11个镇建设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超市各1个;在218个行政村建设村级日用品和农资便民放心商店各218个,使连锁经营超市和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在全区镇和行政村实现全覆盖,使老百姓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不出村。到2011年,初步建立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快速高效流通通道,确保农村消费便利安全。
  (三)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工作,不断扩大农村消费
  严格按照标准对中标企业进行登记备案,采取多种措施保证镇级的销售网点和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保证农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及流程、销售企业及网点等信息的宣传力度,确保此项政策宣传到村、宣传到户,引导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将家电下乡实施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针对农村消费特点的节日促销活动,不断扩大农村消费需求。
  (四)全力推进城市商贸流通经济发展,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重点抓好两大商圈、两大现代流通产业(物流和会展)、十大专业商品交易市场、十条商业特色街、十个重点商贸企业和美食名区的培育和发展,千方百计做强做大城市商业,为农村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为农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农产品的销售开辟更多更优的销售渠道。
  (五)制定出台政策,把扶持农村改革发展落到实处
  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把农村流通网络作为基础性建设之一,更进一步说明了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有别于其他完全市场化的商业设施建设。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商业设施的缺乏、农村消费能力的不足,使众多品牌连锁企业不愿意到农村开店设点,要真正实现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构建便捷可靠的流通网络”的目标任务,必须要加大对农村商业设施建设、商贸经营的扶持力度。因此建议在执行好中央、市里关于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扶持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专门的扶持政策,把支持农村改革发展落到实处。具体建议为:
  一是对纳入规划的在各镇投资建设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市场,在市场正式营业后遵循先征后返的原则,按照项目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区级财政分成部分由区、镇、街道和园区按财政体制分别全额返还给市场开办者,用于市场的建设。严格执行市里免征综合规划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决定。自市场取得经营收入之日起的三年内,对市场实现的各种税收据实征收,按其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产生的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的90%、70%、50%的比例(即第一年90%、第二年70%、第三年50%),由区、镇、街道和园区按财政体制分年度分别安排给市场开办者用于市场招商和培育。
  二是是对连锁企业到各镇开店的,自取得经营收入之日起的三年内,对企业实现的营业税、增值税按实征收,由镇、街道和园区按财政体制按其纳税产生区级实得财政收入的90%、80%、70%的比例,分别分年度安排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三是对连锁企业到各镇、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即在场镇建连锁超市、在村社建便民放心商店),经市级验收合格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每建设改造一个连锁超市和便民放心商店由区财政按照4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四是对到各镇实施镇域商业中心建设、新建(或升级改建)规范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打造特色休闲游乐(或乡村酒店)项目的,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可优先安排扶持。(陈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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