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北商委关于做好2008年“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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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17 15:49 文章来源:渝北区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渝北商[2008]5号
各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区政府经济工作的要求,坚决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和今年安全工作起好步、开好局,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切实抓好“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北安委[2008]1号)精神,按照区政府的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做好“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领导重要指示的行动,意义重大,责任更大。当前要通过开展“百日安全大会战”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为契机,扎实有效全方位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在“两会”、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二、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
各经营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两会”、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民爆物品管理条列》及相关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经营的日常管理和防范工作,做到依法经营、合法经营、安全经营。
2、配齐配足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上岗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3、规范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经营应急救援预案,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经费、装备、器材和组织体系,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工作能够有效实施。
4、认真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制定严密的防控方案和处理预案。明确单位安全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工作万无一失。
5、坚持节日安全值班制度。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事故专报制度和安全巡查制度。重要时段(腊月三十和大年十五)因燃放烟花爆竹,各经营单位要加大宣传警示力度,完善防范措施,一是要悬挂警示标语,二是要划定警戒线,三是要增加足够人员值守,腊月三十和大年十五当晚23:00至凌晨1:00,各单位暂停作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单位将节日值班表于2008年1月15前报区商委。
四、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各经营企业要以开展“百日安全大会战”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在安全检查中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五落实:即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检查范围落实、隐患整改落实。每次检查要有记录,有隐患排查登记,有限期整改意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经营储存有效安全运行。
重庆市渝北区商业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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