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北商委关于印发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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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05 16:09 文章来源:渝北区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渝北商[2007]63号
各有关商贸流通企业,各科(室)、所:
为认真做好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的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使物资保障供应有条不紊地进行,以最快的速度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商业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五日
重庆市渝北区商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区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商贸流通部门与各商贸流通企业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能密切配合,协调行动,保证救灾物资供应,确保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系统
成立重庆市渝北区商业委员会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由商委主任戴华平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唐源同志、副主任任晓曼同志、殷勇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行业管理科、规划发展办、法制财会科负责人为成员。
二、物资供应准备系统
根据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应急的特殊性,确定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应急的货源组织单位有:重百渝北商场、新世纪百货渝北店、新世纪百货双龙店、永辉超市两路店。各单位要加强对应急商品的货源组织和储备管理工作,随时掌握企业库存,确保紧急情况下生活物资调运,保障救灾工作的物资需要。
三、工作责任与预案启动
按照抢险救灾的要求,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商委办公室接到区委、区政府有关抢险救灾物资供应的电话后,应立即向分管行业管理的委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安排相关人员立即以最快的速度通知有关商场组织物资调运,按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送达目的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做好重大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供应应急工作,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有关单位和人员务必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商委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服从指挥,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时间观念和责任意识。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商委值班电话:67822006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戴华平电话13509416196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唐源电话13996327371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任晓曼电话13500352918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殷勇电话13983815769
应急领导小组相关科室负责人电话:
张俊杰13983103534
张佑瑜13072365555
黄玲13883760002
陆明13509477468
物资准备单位负责人及值班电话:
重百渝北商场负责人曾红彦,电话13883072915,
值班电话:67219848
新世纪百货渝北店负责人秦晴,电话13983888063
值班电话:89183770
新世纪百货双龙店负责人赖黠 ,电话13808368465
值班电话:89183750
永辉超市两路店负责人林建明,电话13500318023
值班电话:6748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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