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北商委3.15开展酒类商品专项检查、确保饮酒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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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6 13:15 文章来源:渝北区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了确保广大老百姓喝上“放心酒”,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借3.15消费者维权日之机,区商委加大执法力度于3月14日至3月15日两天,出动车辆二辆、执法人员6人,联合剑南春酒厂、贵州老窑特曲酒厂的打假办人员,对渝北区主城两路的名酒销售专营店,进行了突击性的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对未严格执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和《重庆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名酒销售专营店,当即提出了责令改正酒类流通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又查获没收假冒伪劣酒40瓶。其中:剑南春酒12瓶、泸州老窑特曲酒16瓶、国窖1573酒12瓶,案值13000余元。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了酒类商品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规范了酒类经营秩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让老百姓喝酒更加安全放心。
(徐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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