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北商委开展酒类商品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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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23 16:06 文章来源:渝北区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酒类商品管理,规范酒类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区商委根据市商委的统一布署和要求。于2月20日至23日4天,出动车辆一辆,联合茅台酒厂,剑南春酒厂,贵州特曲酒厂的打假办人员5人,对两路城区的酒类经营户,名酒销售专营店及部分大中型超市,进行了突击性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对未严格执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和《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酒类商品经营户、酒类商品批发商、名酒销售专营店当即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又查获没收假冒伪劣酒15瓶,其中:贵州茅台酒5瓶、剑南春酒5瓶、泸州老窖特曲酒5瓶,案值7000余元,处罚金300元,杜绝了食品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了酒类商品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使我区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素质不断提高,也使我区的酒类市场更加健康、平稳、有序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老百姓对酒类商品的消费信心和安全感。(渝北商委徐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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